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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1]18号:关于召开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136 发布时间: 2011-09-25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我校共青团于2008年10月召开了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王艳同志为第十届团委书记,2010年9月学校进行第五轮岗位聘任后,吴毅同志担任团委书记。
三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结合第十次团代会提出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了共青团组织凝聚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作用,广大团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学校第五轮岗位聘任后,部分团的专职干部工作调动,团委委员缺额较多,为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保证我校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校党委工作要求和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准备召开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时间: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二、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并通过大连交通大学第十届团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产生办法及代表团组成方案:
1、产生办法:
本次团代会的代表207名,经由民主选举产生,经各学院团委审查通过后汇总上报团代会筹委会,经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成为团代会代表。
(1)各支部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所在选举单位分配的名额,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广泛征求团员意见,提出我校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各选举单位召开团的委员会议,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推选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选举单位推选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 报校团委确认,最终确定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再召开团代表会议或团委(扩大)会议,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报送校团委审查。
(3)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能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2、代表团组成方案:
第一代表团:机械学院代表
第二代表团:管理学院代表
第三代表团:电气学院代表
第四代表团:交通学院代表
第五代表团:外国语学院代表
第六代表团:软件学院代表
第七代表团:材料学院代表、土木学院代表
第八代表团:艺术学院代表、轨道学院代表、理学院代表
第九代表团:环境学院代表、爱恩学院代表、高职学院代表
五、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设委员21名,委员候选人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为25名。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4名。
六、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拟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
七、团委书记建议人选:吴毅
团委副书记建议人选:孙浩 刘灿娟
相信在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一定会把我校第十一次团代会开成一次隆重热烈、求真务实、朝气蓬勃、团结胜利的大会。
以上申请是否妥当,请批示。
201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