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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2]25号:关于利用寒假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106 发布时间: 2012-12-27
各学院团委:
为结合我校实际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全面宣传我校建设发展成就,利用寒假社会实践这一环节来充分抒发我校学子的爱校情怀,展示我校学子的青春风貌,扩大我校社会影响力,使更多优秀高中毕业生了解我校、报考我校,校团委决定利用寒假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宣传实践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践内容:
在校学生利用寒假以就近就便为原则,回到自己曾就读的高中,在利用假期补课的高三学生中宣传我校校园文化、专业概况、录取分数以及就业前景等方面,并对高中生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详细解答。
二、实践对象:
1、在全校范围内组建100支实践队,每个实践队至少由家在同一城市的同一学院不同年级的8名同学组成,每支实践队必须要有1名年级较高的团学骨干带队。校级社团指导教师、辅导员老师等相关老师也可参与其中。
2、实践队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校团委 |
机械学院 |
材料学院 |
电气学院 |
交通学院 |
管理学院 |
环化学院 |
2 |
9 |
9 |
9 |
11 |
10 |
4 |
土安学院 |
外语学院 |
理学院 |
艺术学院 |
动车学院 |
爱恩学院 |
软件学院 |
7 |
9 |
3 |
6 |
3 |
4 |
14 |
三、实践安排:
1、各实践队以学院为单位于1月7日到两校区校团委办公室领取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和由招生与就业处提供的宣传手册。
2、各实践队利用假期认真学习宣传手册的相关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宣传准备。
3、各实践队与本队内成员高中母校取得联系,凭介绍信到高中进行宣传,宣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可以采取报告、讲座、咨询等形式,可在高三毕业班中逐班进行,也可进行多班集中宣讲。
4、各实践队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文化宣传实践活动反馈表》(见附件),于3月11日将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交到两校区团委办公室,交表同时交各实践队实践影像材料与介绍信回执,凡报送的影像大于300MB者务必统一刻录成光盘。
5、校团委将同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一起评选年度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并在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都应重视支持,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社会实践活动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流动性强,要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负责人:赵春越 联系电话:86226228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