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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3]20号:关于转发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关于修订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基层学生会评比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379 发布时间: 2013-07-11
各学院团委:
现将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关于修订〈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基层学生会评比方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修订后的评比方法指导同级学生会开展工作。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
关于修订《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基层学生会
评比方法》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校、院两级学生会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各院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校学生会引入竞争机制,于2011年启动了优秀基层学生会评选。经过两年的试行,现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充分征求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对《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基层学生会评比方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评比方法如下:
一、评比时间
优秀基层学生会评选每年三月进行,在“五四”期间对前一年的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二、参评资格
1、各学院学生会除自动弃权以外,均有资格参评。
2、参评人员为各学院学生会正式委员,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计入各自所在学院。
三、评比项目及方法
(一)组织建设:满分45分,其中1-2项由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给分,3-7项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基层学生会提供材料经审查后给分。
1、部门设置合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4分)
2、配合本学院团委开展工作得力。(8分)
3、制度规范,干部档案完整。(5分)
4、成员学习成绩考核达标。(100%10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1分,50%以下计0分)
5、成员外语过级率达标。(90%以上6分,每差10个百分点扣1分,30%以下计0分)
6、成员党员所占比例较高。(50%以上6分,每差10个百分点扣1分)
7、成员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比例较高。(70%以上6分,每差10个百分点扣1分,10%以下计0分)
(二)工作开展:满分30分,要求学院学生会能够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开展工作,弘扬主旋律;工作有特色、有方法、有实效;开展活动吸引力强、覆盖面广,受到广大同学喜爱和欢迎。
此项由校学生会组织答辩评审会统一给分。各学院选派1名主席团成员就上一年度本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展示和答辩,邀请校院两级团委老师和校学生会代表成立评审会,对申报学院的答辩进行评分。
(三)完成校学生会工作:满分25分,由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1、成员按时出席会议、参加工作。会议、活动缺席、迟到每人次扣1分,请假(找人代替)每人次扣0.4分;检查工作人员缺席、迟到每人次扣0.4分,请假每人次扣0.2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
2、换届选举符合规定。满分5分,以下程序每一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1)基层学生会在换届选举前七日内须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向校学生会组织部递交换届选举书面申请,经校学生会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基层学生会方可进行换届。
(2)为确保各基层学生会换届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召开换届大会时需邀请校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和至少一名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会。
(3)基层学生会换届公告发布后七日内,须由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向校学生会组织部上交本届学生会学生干部档案及人事安排一览表。
3、承办、协办校学生会工作等。承办校学生会工作每项工作2分,协办校学生会工作每项工作1分,满分10分。
四、奖惩办法:
校学生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基层学生会进行评比,严格按照基层学生会考评成绩,确定各基层学生会最终排名,得分前六名的单位被评为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基层学生会,校学生会将上报校团委对优秀基层学生会给予奖励。
校学生会开通学生会评比监督电话0411-84107285,如经举报,有在评比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集体和个人责任。
五、仲裁:
对评选结果,若有参评学院提出异议,须在评比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由校学生会负责仲裁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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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团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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