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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3]21号:关于印发《大连交通大学校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844 发布时间: 2013-07-12
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直属团支部:
《大连交通大学校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办法》经校团委2013年第6次办公会研究,已获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12日
大连交通大学校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校级学生组织建设,促进校级学生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评价校级学生干部工作,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考核校级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其学习成绩需同时符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考核对象
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全体正式委员
二、考核办法
校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三次,分别于5月、7月、12月进行,由校学生会办公室和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在各自秘书长老师的指导下分别完成。
每次考核结果以分数的形式量化体现,将考核得分分甲组和乙组分别排名,每组排名前30%的学生干部记为A等,排名中间50%的学生干部记为B等,排名后20%的学生干部记为C等。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级(含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在甲组排名,其余委员级学生干部在乙组排名。
考核得分=基础分(民主测评)+修正分1(主管领导打分)+修正分2(贡献奖得分)
各项得分计算办法为:
1、基础分:以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由本组织内全体正式委员以不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票面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分值分别为10分、6分、2分,基础分=本人获得总分/测评人数。
2、修正分1:由学生干部的主管领导为其测评期间的工作进行打分,满分2分。主席团由秘书长老师进行打分,部长由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进行打分,委员由该部门部长进行打分。
3、修正分2:按照工作贡献奖等级进行加分,工作贡献奖分为一级贡献奖、二级贡献奖和三级贡献奖,加分标准分别为3分、2分、1分,名额不限,可以累加,但每项工作只享受一次最高等级贡献奖加分。
三、工作贡献奖授予办法
工作贡献奖是对校级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突出优秀表现的肯定,不同等级的工作贡献奖授予办法分别是:
1、三级贡献奖:由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按本组织的要求进行申报,经秘书长、主席团、各部部长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确定三级贡献奖的授予,择优推荐为二级贡献奖。
2、二级贡献奖:由本组织秘书长、主席团、各部部长会议在三级贡献奖中择优推荐,经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确定二级贡献奖的授予,择优推荐为一级贡献奖。
3、一级贡献奖:由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在二级贡献奖中择优推荐,经校团委办公会审议、表决通过,确定一级贡献奖的授予,一级贡献奖为校级学生干部工作贡献奖的最高级别。
各级贡献奖按授予权限由确定会议的组织单位颁发证书。
四、考核结果的适用
考核结果与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调整、离任表彰和各级推优相联系。连续3次考核为A等的学生干部同时获得 “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荣誉称号,在任副部长以上级学生干部期间获得平均B等以上成绩,离任时由校团委为其颁发光荣离任证书,并在其就业时向用人单位出具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信。
五、仲裁
每次评选结果将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学生干部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三天)内提出意见,由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负责仲裁。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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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团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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