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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4]14号:关于修订《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452 发布时间: 2014-07-02
各学院团委: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共青团工作,校团委启动了《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大交大团发[2012]15号)修订工作。经面向各学院团委广泛多次征求意见、校团委办公会研究、学校共青团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讨论,修订后的《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已获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2014年7月第1次修改)》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附件:
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
(2014年7月第1次修改)
一、基层组织建设(30分)【本部分成绩由学院团委自评,学院党总支认定。】
1、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有序。(2分)
2、坚持党建带团建,每学期学院团委书记要专门向本单位党总支汇报团的工作至少2次。(2分)
3、基层团委设置科级岗位并配备专职团委书记,基层团委机构齐全,人员配备齐全。(2分)
4、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支部组织健全。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2分)
5、各团委设有本单位团员名册、团干部名册、团外青年名册、团员奖惩情况登记,并及时修订信息变化。(2分)
6、设置并记写基层团委会议记录簿、团委书记谈话记录簿。(2分)
7、按时做好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团员证的管理和使用。(2分)
8、基础工作材料、文件能及时归档,妥善保管。(2分)
9、定期开办业余团校,对团员、团干部进行培训教育,上好团课。(2分)
10、团支部凝聚力强,风气正,每学期都召开支部大会,能够按时进行团员民主评议。(2分)
11、贯彻落实《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对非党积极分子细心考察,悉心培养。按规定定期接纳优秀团员为非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2分)
12、关注团员思想动态,及时发展新团员。(2分)
13、基层团委能够做好贫困生的帮扶工作,积极为贫困生争取勤工助学岗位,维护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合法权益。(2分)
14、每个学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年级特点,各级队至少组织2次青年团员喜爱的素质拓展活动,活动参与面一年级达到95%以上,二年级达到85%以上,三年级达到70%以上,四、五年级达到60%以上,活动能够调动团员青年的参与热情,活动覆盖面广,效果好。(4分)
二、共青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45分)【本部分成绩由校团委在每项工作完成后,按各学院工作情况给出分数。】
1、学生组织指导工作(9分)
依据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考核结果排序给分,第1—5名得9分,第6—9名得6分,第10—13名得4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团学干部培训工作(9分)
①参加校级百层次培训,学员结业通过率100%得3分,每降2个百分点扣0.3,80%(含)以下不得分。
②参加青年干部培训,学员结业通过率100%得3分,90%(含)以上得2分,80%(含)以上得1分,80%以下不得分。
③学院积极组织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团学干部千层次培训得3分。
3、学风引导工作(9分)
①依据教务处下发的教师评学情况排名给分,第1名得3分,第2名得2.8分,第3名得2.6分,以此类推。
②本单位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达标率100%得4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3分,90%(含)以下不得分。
③本单位学生获得交大学星每人得0.3分。
④本单位在当年大学生科技节中按要求完成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的组织得1.5分。
以上四条累计得分,得满9分为止。
4、校园文化艺术活动(9分)
基础分:4分。学院团委参加全年校团委组织的所有第二课堂活动得满分4分,每缺少1项扣2分,缺少2项不得分。
成绩分:5分。参与校团委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项分别得2分、1分、0.5分,得满5分为止。
5、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工作(9分)
①本单位每获得1支校级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得0.3分,得满1.5分为止。
②本单位学生每有一人毕业后成功参加服务“西部”、辽西北和大连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得0.3分;每有一人获得校雷锋奖章或美德青年得0.3分,得满1.5分为止。
③参加校团委指定的校级(含校级)以上志愿服务每人次得0.1分, 得满3分为止。
④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当年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酌情给分。(3分)
三、日常工作落实情况(15分)【本部分成绩由校团委根据“共青团每月工作情况通报”折算分数。】
1、按时报送校团委布置的各种材料。(4分)(缺1次扣0.5分,迟报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按时参加校团委召集的会议。(2分)(无故缺席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按时参加团干部论坛学习。(3分)(缺席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按时做好团费缴纳、各种材料的领取工作。(2分)
5、按时保质完成校团委布置工作。(4分)(出现问题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工作综合分(10分)
此部分分数为各学院团委全年工作综合考察。
五、加分与减分
1、每个学院每学期可以承办一项校团委主办的校级活动,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的组织情况酌情加1-3分。
2、学院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酌情加分。
3、学院出现群体性事件,涉及校园安全稳定,酌情减5-10分。
六、奖励办法
校团委根据上述办法给各单位积分,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年度积分第一名当选 “校五四红旗团委”,并推荐为大连市先进团委,奖励活动经费3000元,第二名至第四名当选“校五四红旗团委”,奖励活动经费2000元。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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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团委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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