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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5]12号:关于印发《大连交通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307 发布时间: 2015-06-09
各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直属团支部:
2014年1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随后,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转发了《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高校共青团组织切实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重视和指导,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作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主体组织,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学生组织建设,促进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一体化和两校区学生组织一体化发展,结合上级团学组织要求,经我校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研究、校团委办公会审议、请示校党委,《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已获通过,请遵照执行。
附1:大连交通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
附2: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图
附3: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部门职责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