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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连交通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3361 发布时间: 2016-03-23
各学院: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该大赛是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俗称“小挑”)的基础上开展的,自2014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是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现辽宁省团省委决定组织开展“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为更好的备战此次大赛,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连交通大学校内选拔赛,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连交通大学校内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招生与就业处、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ERP沙盘协会
四、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分别是: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我校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商业项目书、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参赛对象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均可参赛。
3、队员组成。由学生自主组成专业合理、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团队人数3-5人。每队可聘请1-2位指导教师。
六、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需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并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如果团队的参赛项目是以他人拥有的技术成果为基础的,必须在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必须及早和技术持有人签署参赛阶段的授权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金额。
七、选拔赛安排
1、比赛报名
比赛实行分类申报,将作品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申报三项赛事中的一项。
2、作品申报
报名团队下载填写报名申报表(见附件2)根据评审规则(见附件1)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完成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电子版于4月1日中午12:00前发到电子邮箱465347114@qq.com。
另,跨学院组成创业团队的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3、选拔推荐
4月1-5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根据附件1的评审规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拔作品推荐参加省创业大赛。
另,参加大连交通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的20个项目择优直接推荐参加省赛。
八、大赛咨询
学生可登陆招生就业处和校团委网站查看本次大赛通知。
详情咨询:84106620 李老师 赵老师
(本部校区2号楼207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基地)
附件1:《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及评审细则》
附件2:《2016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招生与就业处 校团委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