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专题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及春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708 发布时间: 2016-03-30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确保“清明”、“五一”节及春假期间校园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随着春季的来临,风干物燥,气温升高,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重要性,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校园春季防火安全。
1、做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从加强防火安全意识入手,对本单位(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员工养成不使用违章电器、不乱扔烟头、人走关闭室内电器(尤其电脑)、拔下电源插头等良好习惯。
2、抓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抓好以下防火安全检查:
(1)排查学校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老化电线路,规范电、火、气、油的使用;
(2)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褥子、电饭锅、电热水器、电吹风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
(3)检查本单位出租营业场所防火安全,严格落实谁出租谁负责谁检查,防止出租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存防和安全使用情况;
(5)检查防火疏散通道和门钥匙管理落实情况。楼梯、楼道、门窗等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要保持畅通,通道门钥匙放置明显位置,确保出现火灾时师生顺利疏散逃生;
(6)检查大功率电器的安全运行情况,严禁超负荷、超长时间运行;
(7)检查办公室下班后是否关闭电源,是否还有电气设备在运转,要确保所有的办公设备断电。
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三个到位”:即值班人员到位、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尤其注意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的巡查。其中,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财务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化学药品库、锅炉房、变电所、档案馆、图书馆、印刷厂、各经营网点等要害部位加强防范。
三、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各值班岗点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岗位职责,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值班岗位,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各值班岗点要确保通迅联络畅通,对掌握的重要情况信息和发生的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在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