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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联发[2016]25号: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七届团委委员、学生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批复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735 发布时间: 2016-11-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同意你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闻 竹(女)、何佳璇(女)、林雨晴(女)、辛赏月(女)、李宝玲(女)、姜秀伟(女)、刘 顺7位同志组成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七届委员会。同意闻竹同志任团委书记,同意何佳璇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同意你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宫国闯、王 旭等21名同学组成大连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同意宫国闯同学任学生会主席。
特此批复。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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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团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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