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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8]10号:关于评选大连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352 发布时间: 2018-10-11
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直属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连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思想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
(2)热爱、关心共青团,掌握团的知识、遵守团的纪律,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违纪现象。
(4)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奖学金评定成绩达到80分,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同学外语必须通过学校要求的相应等级考试。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6)同等条件下,参加上一学年学校青年干部培训班表现优秀的学员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积极靠近党组织,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党员)。
(2)热爱、关心共青团,掌握团的知识、遵守团的纪律,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无违纪现象。
(4)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符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规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同学外语必须通过学校要求的相应等级考试。
(5)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
(6)同等条件下,参加上一学年学校青年干部培训班表现优秀的学员优先考虑。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按照校团委全年工作要点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并能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并能代表团员利益,及时倾听团员意见,反映团员呼声。
(2)团支部在校园文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一学年内支部无违纪现象发生。
(3)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能及时缴纳团费,支部委员对团的基础知识和工作理论掌握过硬。
(4)团支部成员上一学年奖学金评定成绩平均分达到75分,不及格人次低于3%。
(5) 同等条件下,获得“优良学风班”,表现优秀的集体优先考虑。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各项荣誉的推荐名额是: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不含新生)的2%评选,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不含新生)的5%评选,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不含新生班级)评选。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推选过程中,要注意征求党政部门、任课教师的意见。各学院团委要将评选结果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于10月23日17点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刘灿娟OA,同时需要上交公示证明材料。
3、近期校团委将组织各学院团委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当选人和先进团支部的支委会委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考试,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评优资格,该名额作废。
附件:大连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两优一先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