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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交大团发[2019] 19 号: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550 发布时间: 2019-10-12
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直属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积极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 “两红两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对象
1.基层团委、团支部;
2.全校共青团员(不含2019级新生)。
3.团干部包括基层学院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不含2019级新生)。
三、评选比例
评选基数均不含2019级新生,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2%评选,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5%评选,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五四红旗团委按《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评选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2日。
2.五四红旗团委参照《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附件1)评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参照《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2)评比。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推选过程中,要注意征求党政部门、任课教师的意见。各学院团委要将评选结果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于10月23日17点前报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刘灿娟OA,同时需要报送公示证明材料。
4.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请各学院团委按照《基层团委考评自评支撑材料说明》要求(附件5),10月23日17点前将自评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材料进行综合评估评分。
附件:
1、大连交通大学基层团的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节选)
2、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节选)
3、大连交通大学2018—2019学年基层团委工作自评表
4、大连交通大学2018—2019学年度两红两优表彰汇总表
5、基层团委考评自评支撑材料说明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