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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辽宁省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单公示
作者: admin 浏览量: 2840 发布时间: 2021-03-26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 2020 年度“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辽宁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各学院申报、校团委审核研究,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辽宁省先进团委推荐单位:大连交通大学团委
参评资格: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评选表彰规定范围的)。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良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能较好地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
(2)组织基础良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 “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街道、乡镇团(工)委应建有“青少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少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3)班子建设良好。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良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在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服务大局成效好。在落实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人选:校团委副书记 赵春越
参评资格: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年(均截至2021年4月30日)。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 “较好”以上等次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可参评,2020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评选表彰规定范围的)。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带头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坚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在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发扬斗争精神,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3、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人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 马有硕
参评资格:团龄2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1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评选表彰规定范围的)。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评议“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践行雷锋精神,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在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如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向校团委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2日
联系电话:84106877
共青团大连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